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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你們的論點很有趣。能不能告訴我Postton是先把死者捅死,還是砸鏡片?」Carper托肘支頤十分有禮的笑問讓Trestone隱隱發毛。他先望Gospel得到支持才回答。

  
  「照目前看到的現場推論,應該是Postton回到家中發現住處被入侵,注意到死者留下的惡意訊息,破壞鏡片之後發現死者還躲在現場,與死者發生搏鬥而誤將之刺死,才開始棄屍並布置現場。」

  「好,那叫你們的人記得提醒查一下死者衣服上是否有兇手的血跡,順便跟Postton的血液比對一下。」
  「你不能夠因為今天犯罪的是你的下屬就不願意接受事實,兇器上的指紋清晰到肉眼可見!」
  「喔,那你可否解釋一下,受過專業訓練、冷靜到足以棄屍並布置現場的Postton為何要留下擁有自己指紋的菜刀?」 
  「Carper,兇刀上有擦拭過的痕跡,但是在刀刃近柄處有Postton大拇指的部分指紋。那很明顯是匆匆擦拭時漏掉的。」
  「你只能證明他碰過那把刀。Gospel,你想想看,如果我今天要陷害你,我可以選擇去你家偷一把菜刀,將手柄處隨便亂擦拿去路上隨便捅個人;或者我根本就不需要冒這個險,只要拿走你隨手放在桌上的瓷杯,撕張透明膠布將你的指紋轉印上去。Gospel,你拿什麼證明是我幹的?」


  說完,Carper拄著拐杖直起身,以眼神示意Keelson一同離開。




  走在前頭的Carper毫無預警地停步,心煩意亂的Keelson差點撞上去。
  「在屍檢報告出來前,先告訴我你們這兩天到底幹了什麼。」
  Keelson用力爬梳髮絲的手僵在頭頂。
  「別告訴我你不相信菜鳥。」
  「那非我所問。」
  「告訴我你相信他。」
  那雙凜冽的灰藍告訴他,Carper可以用上踏進墳墓前的生命跟他耗下去。而他最好不要。


  「這對他、對我都很重要。」Keelson探入那足令人失溫的瞳孔,「Carper──」

  半晌。
  「我相信你沒有時間玩這種辦家家酒。」

  Carper背過身,拄著拐杖離去。



  Keelson看著那個漸行漸遠的身影,息落之際,背道而行。

***




  凌晨一點多,偵訊室。


  Postton獨自一人坐在黑暗裡。儘管聽不到聲響,但門外鐵定有人看守。他原本以為他們會拒絕讓他待在這,而讓他毫無尊嚴地被羈押。不過此刻他開始懷疑有人在空調上動了手腳,越來越冷,尤其在上身衣物都成為證物被徵提,他只能硬氣地瞪著Gospel扔過來的西外套,將另一條腿縮上椅墊環抱。

  冷死也不要接受那高姿態的恩施。連續又打了幾個噴嚏,太陽穴開始抽痛。

  Postton一手按著頭,在昏暗中用力瞪著被他摔在地上的外套一會,終於下定決心拿起來。隨著動作嗅到十分隱約的古龍水味。
  好吧,不管是誰的他都感謝對方沒有Gospel那傢伙渾身肉食動物的臭味。套上衣服,感覺比他媽糟透來的好一點。




  他無法去思考這幾天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。這顯然是警察的大忌。還警察呢,他自嘲地冷笑,為了鏡子上一句毫無實質威脅的一句話失控,真該死的愧對他的警徽。

  我這是在為砸了我自家浴室鏡子坐監呢,Postton對著單向鏡裡的自己嘲諷,只不過嘴角扯到一半便垮下來。

  『回答之前想一想。』

  我沒有做過的事情要我怎麼想?


  Postton第一次感覺到寒冷是有形的,像塊大石噸壓在胸腹,或者,心裡。他將臉埋在手肘間。在全然的黑暗裡詢問自己苦難甚麼時候才會結束。

  不,苦難才將開始。

  Postton回到座位,卻又一驚坐起,無論是誰,那個栽贓給他的混球顯然對他瞭若指掌,臥室裡排在地上的衣服都是他最近穿過的,尤其床墊上那一套,細節分毫不差。這個人觀察自己,跟蹤自己,恐怕他的鑰匙跟錢包就是被對方偷走的。

  但,為什麼?

  對於這個城市,他是貨真價實的菜鳥。他才踏上這塊土地兩個多月,待在那破房子的時間還不足用盡他付出的所有押金,誰會為了陷害自己不惜動手殺人?

  Postton焦慮地站起身來回走動,由衷希望手機或電話就在身旁,或者有人能夠幫他打電話,讓他知道最重要的兩位女性平安就好,就算……就算只有答錄機的聲音。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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